0371-6777 2626 客服咨询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行业资讯>冲击式破碎机的试车要求

冲击式破碎机的试车要求

时间:2012-08-18返回列表

温馨提示: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、服务感兴趣,或者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,您可以点击 在线咨询 与我们在线交谈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:0371-67772626

冲击式破碎机安装就绪后,并不能直接投入生产,很多用户都知道这一点,冲击式破碎机在安装以后,要进行空载和有载试车实验,试车达到要求后,才能正式在生产中使用。

1.空载试车

空载试车是在冲击式破碎机的部件全部安装完毕后,在不给矿的情况下,对设备运转的全面检查。其内容包括:主机与给矿、排矿,润滑设备的连锁、润滑、液压站及液压调态的试验,主机各部分运转情况的检查等,空裁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:

(1)按设备的启动程序和行车,各有关连锁系统均应符合设计要求;

(2)正向或反向转动,每分钟不应超过15转;

(3)试运转中不应有冲击和周期性的噪声;

(4)确认设备的润滑系统工作正常;

(5)调整装置,按冲击式破碎机操作规程进行锁紧和调整排矿口的试验,并将排矿口调到使用要求的大小,工作正常;

(6)试车时,设备的正常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小时,一般应进行8小时;在试车过程中如发生故障,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解决。

2.有载试车

有载试车须在空载检查完全合格以后才能进行,有载试车是在给矿的条件下,对空载车中检查后的项目进行检查,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。

(1)有载试车时间,要正常连续工作两昼夜(允许短时间的停车检查),给矿车从半载逐步加到满载;

(2)在有过铁的情况下,应能顺利排除;

(3)破碎机在正常情况的破碎过程中,不应有急剧的振动和异常的响声;在有载试车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当及时处理。